ICMJE 2026 年关于人工智能在科学写作中使用的建议,把作者、审稿人、编辑与出版商放进了同一套责任框架。最核心的变化不是“能不能用 AI”,而是用了之后由谁负责、披露到什么程度、不同角色各自不能越过哪条线。对准备投稿的作者来说,只把 AI 当作普通写作辅助工具已经不够,交接材料必须经得起编辑部和审稿人的后续核对。

作者:披露不是一句“使用了 AI”

对作者而言,2026 年建议首先守住一条基本边界:AI 和 AI 辅助技术不能被列为作者,也不能被当作作者引用。AI 可以参与生成文字、整理思路或辅助分析,但它不承担署名责任,也无法对内容真实性负责。

因此,期刊应要求作者在投稿时披露是否使用过 AI 辅助技术。这个要求不是附加说明,而是投稿合规的一部分。真正容易被忽略的,是披露应当具备可核对性。只写“本文使用了 AI 工具”通常不够,建议写明工具名称、版本号,并说明用在哪些环节。例如是用于语言润色、文献梳理、数据分析,还是图表生成。编辑和审稿人需要根据这些信息判断 AI 参与程度,而不只是确认“是否使用”。

另一个需要作者自己承担的环节是引用与版权。AI 工具可能纳入未注明出处的来源,甚至涉及受版权保护的材料。作者不能因为内容由 AI 生成,就把引用责任转移给工具。人类作者仍需核实来源、补充适当引用,并在必要时取得使用许可,确认没有抄袭或未授权引用。

更重要的是,AI 可能生成看似权威但错误、不完整或带有偏见的句子。作者对最终稿件的准确性负最终责任。所有经 AI 辅助生成的内容,都必须由作者逐项审查,不能以“AI 输出”作为错误免责理由。

审稿人:保密义务优先于工具便利

审稿人在使用 AI 工具时,面临的约束比作者更严格。稿件在审稿阶段仍属保密材料,未发表内容一旦输入公开 AI 工具,可能带来保密风险。因此,审稿人不能把未公开稿件随意粘贴到通用聊天工具中,也不应让 AI 直接生成评审意见或代替本人判断。

2026 年建议把审稿人纳入责任主体,意味着审稿人对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和专业性同样负责。如果期刊允许在评审中使用 AI 辅助,审稿人应事先确认期刊政策,并向编辑说明使用情况。即使用于整理观点、检查语言或辅助表达,也不能让 AI 替代对研究设计、数据质量和科学价值的独立判断。

更稳妥的做法是:涉及具体稿件内容时,不使用外部 AI 工具;如果确有需要使用,也应确认工具不会将输入内容用于训练或留存,并避免上传任何可识别作者身份、研究数据或未公开结论的信息。

编辑与出版商:使用 AI 需要更明确的授权

编辑和出版商在稿件处理中使用 AI,同样不能越过透明与授权边界。由于编辑接触的是尚未正式发表的内容,若用 AI 辅助筛查、语言评估、相似性判断或编辑建议,应首先考虑作者是否知情。

2026 年建议中值得特别注意的一点是,编辑在处理作者稿件时使用 AI 辅助,应当获得作者许可。这与作者自行使用 AI 不同,编辑的使用行为发生在作者提交材料之后,涉及对作者内容的再处理。未经许可调用 AI 工具处理稿件,可能带来信任问题,也会模糊编辑判断与机器输出的边界。

编辑和出版商还需要承担最终把关责任。AI 工具可以帮助加快流程,但不能单独决定送审、修改或拒稿。编辑对 AI 生成的摘要、评估意见或建议必须进行人工复核,确保没有引入错误信息、偏见或不准确的判断。

最容易被忽略的细节

如果作者正准备按 ICMJE 2026 年建议提交稿件,以下细节值得逐条核对:

  • 工具名称和版本号要写清,不要只写“AI 工具”或“大语言模型”。
  • 披露内容应覆盖 AI 使用的具体环节,而不是笼统说明。
  • AI 不能出现在作者名单中,也不能作为引用对象。
  • 经 AI 辅助生成的内容,仍需作者核实引用、版权和事实准确性。
  • 编辑在稿件处理中使用 AI 需要作者许可,这与作者自己的披露要求是两件事。
  • 审稿人使用 AI 前应确认期刊政策,并优先保护稿件保密性。

对投稿作者而言,最稳妥的方式是在投稿前就把 AI 使用清单与论文其他材料一起准备好。陈述要具体、一致,并且经得起编辑和审稿人的追问。对编辑和审稿人而言,AI 工具可以存在,但决定权、解释责任和保密义务不能外包。ICMJE 2026 年建议真正强调的不是限制使用,而是让每一个使用环节都有明确的人来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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